联系方式

浙江森恩防爆电器有限公司
联系人:熊经理
联系电话:0577-62718316
手机:15067705302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新闻中心
新闻中心

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的强度要求

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,能承受壳内爆炸 时产生的爆炸压力.由于外壳内的爆炸压力不是一 个定值,因而按防爆国家标准的规定,对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的强度作如下要求;
 
  将瓦斯含量为9.8%的瓦斯空气混合物注 入已制好的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内,进行三次火花引爆试验,测定每次 的爆炸压力,并将的爆炸压力定为参考压力要求
 
  可用牌号不低 于HT25-47的灰铸铁制造.对于隔爆电动机,其机座的材质 必须采用钢板或铸钢制海一其它零部件从防止机械损坏出发, 也宜采用钢板或铸钢制造,最好不要采用铸铁.容积不大于 2.OL的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,可用塑科制造,但所用塑料应待合防爆通 用要求的规定,同时不允许直接在塑料外壳上制成紧固用螺纹,
 
  外壳必须能承受上述参考压力的1.5倍。 为使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满足上述强度要求,采掘工作面用的电气 设备,其外壳必须采用钥扳或铸翎制造,其它零部件或装配后 外力冲击不到以及容积不大于2.OL的外壳,
 
  隔爆型照明灯具的保护屏应采用钢化玻璃; 有机玻璃高温时会软化,因而只适宜做观察孔的外壳。 除材质外,为保证防爆操作柱的隔爆外壳的耐爆性,在结构上还必须 防止发生压力重叠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22-07-01 12:45:03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